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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资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男女双方各2张2寸(3.5cm*5.3cm)近期单人证件照;
3.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特殊情况:
因当事人身份证号、年龄、姓名等户籍信息变更导致原结婚证与现有身份证明文件不符的,还需提供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方可补领离婚证。
二、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补发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双方共同提报材料至婚姻登记窗口,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四、湛河区婚姻登记处电话:0375—2619913
五、地址:湛河区姚电大道1号(光明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向西5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