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3〕18号)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及时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受害人进行及时救助,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市财政局代拟了《平顶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8月1日-8月31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2627696
2.电子邮箱:pds7586@163.com
附件:平顶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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