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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湛河区是平顶山市管辖的一个县级城市区。历史上,其建制频繁变动。

据考古和史书记载,早在6000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形成部落群。殷商时期,居住着应、桀部落,西周为武王宗室应侯封地,春秋时期应灭于楚,后并入晋国,战国时期属韩国。

秦统一后,区境地域归颍川郡,东部属昆阳县,西部属城父县。西汉时期,改城父县为父城县,西部属父城县,东部仍属昆阳县。三国时期,区境属曹魏。

西晋泰始二年(266年),析颍川郡置襄城郡,区境分属襄城郡、南阳郡。“八王之乱”后的100多年间,北方政权更迭频繁,疆域不稳,隶属多变,先后归东晋、后赵、前燕、后秦等国。至南北朝中期,属北魏。北魏太和元年(477年),置高阳县,治所在今区境高阳路街道后城村境域。太和二十一年(497年),置河山县,治所在今北渡街道汴城村一带。535年,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区境属东魏。北齐、北周时期,区境东部属北齐,北齐废高阳县置汝坟县,东部归汝坟县,西部属北周。

隋大业初年废河山县,置犨城县,区境西部并入犨城县。唐贞观元年(627年),犨城县并入鲁山县,区境西部属鲁山县(后归龙兴县),东部归汝坟县。唐大历五年(770年),废汝坟县,置叶县。

宋元时期,龙兴县两兴两废,区境西部先后归龙兴县、宝丰县、梁县。至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区境西部属宝丰县,东部北渡以东属叶县。此后,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无大变化。

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平顶山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平顶山市的建立,陆续从叶县、宝丰县、襄城县、郏县析出部分乡村划归平顶山市直接管辖。

1962年3月,平顶山市郊区建置。

1993年9月,平顶山市区行政区划调整,郊区由纯农业区变更为城区,实行以城带乡体制,区名不变。

199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平顶山市郊区更名为平顶山市湛河区,为平顶山市中心城区之一。至2016年底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