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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平顶山市湛河区的前身是平顶山市郊区,自建立之日起,境内行政区划调整多次。

1962年3月,郊区辖北渡、汴城、姚孟、井营、西高皇、东高皇、大营等7个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市商业局高楼国营菜场撤销,建立高楼人民公社,划归郊区管辖。

1963年12月,郊区将大营、东高皇两公社合并,称东高皇人民公社;汴城、北渡两公社合并,称北渡人民公社;姚孟、西高皇两公社合并,称西高皇人民公社。加上井营、高楼两公社,郊区共辖5个人民公社。

1968年10月,平顶山市革命委员会将郊区所辖的8个人民公社合并为3个:东高皇(东风)人民公社、西高皇(红旗)人民公社、北渡(东方红)人民公社。

1971年5月,宝丰县薛庄人民公社划归郊区。

1973年5月,平顶山市西区撤销,将其所属的“五七”人民公社(即南顾庄公社)划归郊区。

1977年5月,西区建置恢复,“五七”人民公社重归西区。

1979年4月,西区再次撤销,“五七”人民公社划归郊区。

1980年4月,区属各人民公社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名称。

1982年底,西区第三次建置,“五七”人民公社复归西区。

1984年5月,宝丰县的曹镇人民公社划归郊区。6月,农村政社合一体制改变,取消人民公社,恢复并建立了薛庄、焦店、北渡和东高皇等4个乡级人民政府。区境辖东高皇、北渡、焦店、薛庄、曹镇等5个乡,至1993年8月无变化。

1993年9月,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实行城带乡体制”的文件精神,平顶山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将郊区的东高皇乡划归卫东区,焦店乡(姚孟村除外)和薛庄乡划归新华区;将卫东区所属的马庄街道、新华区所属的南环路街道和姚孟街道等3个城市街道划归郊区。是时,郊区辖有北渡、曹镇2个乡,马庄、姚孟、南环路等3个街道。

1995年1月,增设九里山街道。

1996年9月,北渡乡撤乡设镇。

1997年4月,增设轻工路街道。

2005年9月,增设高阳路街道。

2010年12月,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湛河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筹备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比照街道办事处规格设置。

2013年6月,高阳路街道管辖的小营村划归高新区皇台街道管辖。

2014年3月10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平顶山市湛河区部分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14〕21号),同意撤销湛河区北渡镇,并将曹镇乡所辖的潘庄、杜庄、褚庄、陶寨、沟刘、湾李、王庄、肖庄等8个建制村析出,与原北渡镇辖区合并设立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2014年6月12日,平顶山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撤销湛河区北渡镇调整曹镇乡部分行政区划设立北渡荆山河滨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平民〔2014〕28号),同意撤销湛河区北渡镇,并将曹镇乡所辖的潘庄、杜庄、褚庄、陶寨、沟刘、湾李、王庄、肖庄等8个建制村析出,与原北渡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北渡、荆山、河滨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7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湛河区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撤销湛河区北渡镇,调整曹镇乡部分行政区划,设立北渡街道办事处、荆山街道办事处、河滨街道办事处。调整后,湛河区下设9个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21日,荆山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

2015年6月25日,北渡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

   至2020年底,全区辖9个街道1个乡(马庄街道、姚孟街道、南环路街道、九里山街道、轻工路街道、高阳路街道、北渡街道、荆山街道、河滨街道,曹镇乡);36个社区,68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454个村民组。其中,马庄街道辖8个社区、2个行政村,姚孟街道辖3个社区、2个行政村,南环路街道辖9个社区、1个行政村,九里山街道辖8个社区、2个行政村,轻工路街道辖5个社区、2个行政村,高阳路街道辖1个社区、3个行政村,北渡街道辖7个行政村、2个社区,荆山街道辖12个行政村,河滨街道辖10个行政村,曹镇乡辖27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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