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旧车须为登记在消费者个人名下的乘用车。(2)旧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跨年度情形除外)。(3)旧车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售出并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日期以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售出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跨年度情形除外)。
答 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实施,若资金提前用完则汽车置换补贴活动结束,若资金没有提前用完则持续至年底(2025年12月31日)结束。鼓励“早置换、早申请、早补贴”。
答 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售出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不得回购售出旧车。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跨年度情形除外)。补贴标准: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购车价...
答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等家居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
答 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并在平顶山市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000元(含)—2000元(不含),一次性补贴300元;2000元(含)及以上,一次性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补贴,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